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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瑶族艺术中心开幕。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县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盛会,依法履行职责。
会议现场
会议应到代表176人,实到代表162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委书记、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谭玉成主持会议。
谭玉成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苏敏忠、陈波、黄鹏彪、赵群英、赵东渐、莫球生、陈玉凤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全体起立共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上午9时,谭玉成宣布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开幕。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与会人员全体起立共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在热烈的掌声中,县长欧树和代表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为三部分: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回顾,“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2026年工作安排。
欧树和作政府工作报告
欧树和指出,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金秀经济发展较快、增速在广西排名大幅提升的一年。一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自治区“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鲜明导向,全力抓项目、强产业、稳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4%,增速排名全区第8位、全市第1位,在全区30个生态功能区中排名第3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
欧树和指出,“十四五”时期是金秀攻坚克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地区生产总值从47.22亿元增至66.63亿元,年均增长5.3%,连续4年获广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称号,斩获十多项国字号荣誉。文旅、瑶医药大健康等特色产业成势见效,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发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保持全区前列、全国一流,民生支出达82.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县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破解。
会议现场
欧树和指出,“十五五”时期是金秀“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深度调整期、攻坚突破期,正处于生态优势加速转化、特色产业聚链成势、民族魅力全面彰显的赋能新生期。要紧扣县委规划建议,力争到“十五五”末地区生产总值达86亿元、年均增长6%,规上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全力打造“世界瑶都 康养金秀”品牌,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民族医药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从现代化产业体系、消费投资、科技引领、城乡融合、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文化发展、民生福祉八个方面发力,推动金秀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欧树和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级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导向,统筹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统筹发展和安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等预期目标,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现场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敏忠代表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25年工作并提出了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苏敏忠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5次,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1项,听取审议专项报告7项,开展各类监督、调研活动8项,作出决议决定14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4人次,多项工作获自治区领导肯定、在市级交流发言,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会议现场
开幕会上,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贾凌波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莫荣春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贾凌波作工作报告
莫荣春作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县人大正处级退休干部,不是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县四家班子领导以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在自治县工作的来宾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自治县第十届政协委员,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或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县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正职领导,县纪委、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列席开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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