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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梁金森不动产被继承登记公示〔2026〕0023号

2026-03-02 16:40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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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00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金秀县金秀镇能华垌金恒浅水湾小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式:   联系电话:0772-6214608          

权利

(被继承人/遗赠人)

动产权利类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

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梁金森

   林地

金秀县桐木镇三友村民委三寨村民小组

金林证字(2010)第08140065

梁柳凤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3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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