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505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文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6日 |
| 标 题: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置换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金政复〔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 失效日期: |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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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管委:
报来《关于同意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土地等量置换的请示》(金工管委报〔2025〕49号)收悉。经研究,在不改变地块出让时约定各项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同意将金国用(2010)第08087号和金国用(2010)第08088号两块土地中间地块(即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办公区与厂区之间的地块)与已占用修建园区临时公共道路部分地块以同等面积进行等价置换(土地置换面积以实测为准),调整后土地用途不变。
请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办理土地置换、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合法合规交付使用。
此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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